以案说法(四):网络陷阱需警惕 法治底线要筑牢
发布日期:2017-04-01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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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央企职工张某,心存侥幸,通过互联网听信了非法中介“合理收费标准,保证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言论,凭非法中介提供的购房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工作人员鉴别,确认其材料为虚假材料。
资金中心就张某违规问题向其工作单位进行了通报,取消其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收到通报后高度重视,给予张某警告处分,责令其认真思考自己的错误行为给单位和住房公积金部门带来的影响,并提交书面检查材料,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为保护职工利益,该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宣贯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案例剖析强化职工的诚信守法意识。
管理者忠告:资金中心借用张某检讨书中的反思提示广大缴存职工:1.对于网络上陌生的消息不能轻信。2.对于管理规定一定要完全遵守,不要心存任何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