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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提取 |
用户 | 小冬 |
时间 | 2018-01-15 |
标题 | 请问北京集体户口婚后在伴侣户口所在地购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
内容 | 您好,我是北京市缴的国管公积金,我的户口是北京市集体户口,我爱人户口是重庆市户口,我们在重庆市购买了一套住房(俩人均为首套房、新房),在重庆市办理的购房合同与贷款。我现在想要在北京首次提取公积金,请问应该怎么操作?谢谢! |
回复 | 您好,【所需材料】: ①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 ④住房公积金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卡的,提供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的储蓄账户); 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事先填写好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信息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⑦户口所在地购买新房还需提供爱人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爱人的缴存证明或提取记录单其他必要的合规性证明材料。 如无法提供合同编号及网签密码等核验信息的,可提供借款人人行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