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专区  >  在线咨询
查询号查询
类别提取
用户小冬
时间2018-01-15
标题请问北京集体户口婚后在伴侣户口所在地购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内容您好,我是北京市缴的国管公积金,我的户口是北京市集体户口,我爱人户口是重庆市户口,我们在重庆市购买了一套住房(俩人均为首套房、新房),在重庆市办理的购房合同与贷款。我现在想要在北京首次提取公积金,请问应该怎么操作?谢谢!
回复您好,【所需材料】: ①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 ④住房公积金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卡的,提供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的储蓄账户); 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事先填写好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信息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⑦户口所在地购买新房还需提供爱人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爱人的缴存证明或提取记录单其他必要的合规性证明材料。 如无法提供合同编号及网签密码等核验信息的,可提供借款人人行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住房公积金热线:65990000 人工电话接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8:00至18:00(中午不休息)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甲28号院16号楼(地铁7号线广渠门外D口向东150米)    邮编:100020

@2016 京ICP备05052322号 www.zz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