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号查询
类别 | 提取 |
用户 | 杨占峰 |
时间 | 2017-01-09 |
标题 | 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
内容 | 本人户籍宝鸡,在贵中心通过单位统筹缴纳公积金。现在宝鸡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所有人为我和我老婆,我老婆无公积金,我能否一次性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如能提取,应怎样办理?需提供哪些材料? |
回复 | 您好,国管中心缴存职工因购房申请提取国管公积金需要首先满足职工本人或配偶在京津冀地区购房、工作地购房或者户口所在地(省市一致)购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需要判断主购房人是您本人还是您的爱人以及所购房屋是否有贷款等情况综合判定所提供的提取材料。若是您本人为主购房人建议您可参考网站业务指南中的提取业务,其中对购买不同房屋类型有相应的业务指南。 |